-獎勵計劃 - 金、銀、銅義務救生服務證書
1. 目的
鼓勵各屬會會員參與更多義務救生服務,並作為他們在將來升學及求職時的義務工作證明。
2. 提名類別
金章證書:須於同一年度服務滿15更次或以上,並服務紀錄良好
銀章證書:須於同一年度服務滿10更次或以上,並服務紀錄良好
銅章證書:須於同一年度服務滿5更次或以上,並服務紀錄良好
3. 提名辦法
屬會可提名何資格的會員領取各等級證書(泳池及泳灘更次分開計算)。
請填妥有關表格,並於12月31日或以前,寄交香港拯溺總會灣仔辦事處辦理。
經審核後,香港拯溺總會將盡快通知屬會有關結果及領取證書事宜。 |